第十三章 深入谷底

英雄的天下 蓬山刘郎

林错把宝剑插在背后的腰带里,手足并用,试图追上程百吉。但说到攀援之术,他却比程百吉相差甚多,就如同程百吉的武功比不上他一般。忙中出错,有几次抠着石缝的手松脱,险险跌落下去。于是不敢再大意,收敛心神,不敢再图快。但这样一来,速度反倒比初时快了少许。

尽管程百吉的速度很快,但当他来到谷底时也已到了夕阳满天的黄昏时分。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夕阳之美,在不同的人、不同的心境下,又诠释了不同的含义:心境恬淡的人认为,夕阳如画;充满热情的人认为,夕阳如火;处世悲观的人则认为,夕阳如血!

程柏吉就认为夕阳如血。他倒不是心存悲观,而是他心中充斥着浓浓的杀机。一个心存杀机的人,背就容易把所有的红色的事物和鲜血联系到一起。他从不怕血,相反他对血还有种偏爱,因为每一次荣升的背后,都有人在流血,这一次应该也不会例外。

程百吉真的很感激上苍给了他这次立功的好时机,他也感激爹娘给他取了这么一个好名字,太吉利了!他更对昔年的采药经历甚是感念,如果不是那时练出这般好身手,他又怎能领先别人得到这份功劳?虽然刺客已死,但谁能拿到他的人头,谁就等于拿到了一宗泼天的富贵。至于为了给同僚收尸一节,却只占毫厘之数。

他无心欣赏夕阳美景,在刚刚经历了厮杀的他看来,这如血的夕阳非但不美,而且透着几分的恐怖。他忽然觉得在这空寂的荒谷之中,似乎充斥着浓浓的杀气!乱草中的怪石虬松就如同远古洪荒时期的猛兽一般,躲在幽暗之中,似乎随时都可能扑过来撕碎自己。他自认不是个胆小的人,没有胆量的人吃不了六扇门的饭,更不可能有所作为。在过去,他曾多次以威逼恐吓等等手段把嫌犯吓出屎尿、求饶伏法。他得意,他满足,他蔑视胆小如鼠的人,他认为只有自己才真正活得像个男人,甚至当得上英雄的称谓。而此刻他却发现自己的胆量原来小得可怜,竟被这些假想出来的事物吓到。他暗骂自己无用,他告诫自己不可以这样,大好前途就在面前,怎能交臂失之?他要高官,更要厚禄,他已排除了一切险阻,怎能被这无形的心魔吓倒?他挥舞着钢刀,是为了清除着齐腰深的荒草来搜寻目标,更是为了撞起濒临破裂的胆子。

“轰”!一大群乌鸦突然从草丛中飞到了半空,“呱呱”地鼓噪着。

程百吉被这突如其来的声响惊得险些瘫倒在地,一颗心如擂鼓一般在胸腔内剧烈地跳动。当他看清了是怎么回事后,不禁暗暗咒骂着该死的扁毛畜生。忽然,他的心念一动,喜道:“在这里了。”拔步跃向乌鸦飞起的地方。他多年的捕快没有白干,多少也能做到见微知著、举一反三。他知道乌鸦这东西不属猛禽之列,本身并没有捕杀其他动物的本领,但却喜食血肉。所以它们聚集的地方,往往就是人或其他动物曝尸之所。一想到此,心中的惊惧被即将大功告成的喜悦冲了个干干净净。

拨开乱草,程百吉的心再次狂跳起来,只不过这次是因喜极而心跳,因为他看到了杨烈的尸体。虽然旁边还有他的同僚的尸体,但他却视而不见,因为现在没有什么比拿到刺客人头更重要的事情了。峭壁上不断有石子滚落下来,他知道在他后面应该还有人跟了下来。他不能把到手的功劳分给别人,他要尽快的把这功劳收入囊中。他将钢刀高高举起,对准了杨烈的脖子。

他虽不是杀人如麻的凶徒,但杀人时他绝不会手软。心慈手软同样是在六扇门中混饭吃的大忌。为了交差,更为了功名利禄,他不止一次诬良为盗、制造冤狱。最初,他也会受到良心谴责,寝食不安。但是,当他看到埋没良心甚于自己的卢显达那样的人,在官场左右逢源、春风得意之时,本来少的可怜的良心也抛到爪哇国去了。如今只不过是砍下一个已经死去的人的首级,他更不会有半点犹豫。如血的夕阳照在他的脸上,使他显得越发狰狞,宛如地狱中逃出来的恶鬼一般。

刀光一闪,“啊……!”一声惨呼之声,响彻山谷。本已止住呱噪的群鸦受到惊吓,“呱呱”鸣叫着向四外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