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贩,裱糊店,贩柴夫,你都说到了,而且都说对了,你倒是猜猜我干什么的。”黑无常没有暗黑的可怕气质,倒有一种黑蝶般的神秘高雅,黑丝袍上在晨曦中闪着光芒,若不看他哀怨的脸,谁不说他是个忘了回归天界的神祗。
步步真吓得不轻,好像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一回头看到一个黑影挡在面前,任谁都要吓到,更何况她武功不算弱,所以对身后的防备也是属于较高级别的戒备,谁知道还是冒出一个鬼魂似的人来,能不吓到吗?
拍着胸口狠狠把这个伪无常打得啪啪直响,苍融举手任打不还手,终于等到步步打得累了,才问道:“你为什么突然又想当捕头?”
步步把手甩了甩,活动活动筋骨道:“心血来潮。你什么时候跟着我的,我居然没发现。”
“既然是心血来潮,为什么不心血来潮和我成亲?反正我们已经拜过堂了。我睡到半夜就醒了,出来找你,谁知道你又和风圣城那家伙会合了,还当了捕头。”苍融不死心地问道。
步步惊讶地问:“你不是路痴吗?怎么找到我的?”
“我只是在九九阵里才迷路,你当我真傻呀?你还没有回答我,步步,为什么宁愿当他的手下也不愿和成亲?”
步步笑咪咪地道:“一个人在一个地方被绊了一下,你想,会有人在同样的地方被绊第二下吗?除非是个傻子!所以我怎么可能这么快再嫁,而且你和风圣城关系还那么密切。”
“我宁可你是个傻子。我还就喜欢傻子,我和风圣城的关系也不是我愿意的呀,都怪蓝师兄收他为徒,步步,你再当以前那个傻呼呼却很快乐的步步好不好,我喜欢那个步步。”苍融抱怨道。
“不好!”步步白了他一眼,突然想起姑姑说过,男人都喜欢自己的女人是个聪明的傻子,可惜的是,到头来傻子是最容易受伤的,骗钱骗色骗终身,一无所获的都是那些自以为幸福的傻子,虽然昨晚不明白姑姑为什么要害自己,可是现在苍融一句话让她有些微的了悟,也许姑姑是想让她及早明白情事的傻与真?
“我不想当傻子,我宁可当个聪明的寂寞人,我要当捕头,那能让我变得更聪明,不再拘泥于女人的世界!”步步宣言一般道。
苍融埋怨道:“你知道我现在有多后悔在樱谷桃花阵里把你们唤醒吗,早知道当时我就该先把生米煮成熟饭……”
“行啦,苍婆婆,这句话你已经说了一百遍了!”步步不由得回眸一笑,明眸如水如明珠,灿然光辉,看得苍融恍惚间脚下不由得一滞,心里只觉得为了步步,不要说是跑这一夜的路,就算是跑上一辈子又何妨?
觉得苍融很有些可爱之处,他嘴上说着后悔,其实步步觉得时间倒流,事情再来一遍,他还是会把自己从迷梦中叫醒。
步步的直觉是对的,苍融这个人人名其名,胸融万物,绝不是那种真正小气之人,他性格爽直潇逸,不拘泥于世事,所以外人看来他颇有几分怪诞不羁,其实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无愧于心,他不曾在桃花阵里与步步生米煮成熟饭,一来是担心着风圣城,二来也不曾知晓自己的心,他素来不曾对谁动过心,遇到步步是生平第一次感觉到心动,是以突然伸手相助,后来便一直想不明白步步有什么好,值得他踏入山下,这阵子想通了便毅然寻来,他越喜欢一个人便越顾及她的想法,在步步不曾真正对他心动之前,他是不会做强掳之事的。
兴许是当了捕头心情好,也兴许是晨曦中的苍融俊逸潇洒,反正步步现在心情一扫昨晚的沮丧,颇有几分跃跃俗试的锐气急待出鞘,她拉拉苍融的袖子笑道:“走,我请你吃饭,祝贺我高升!”
“你只请我?”苍融惊喜地问:“那么,那个玉恒你不请?只请我一个?”
步步啊地一声停下了脚步:“对啊,还有他,一起请了!”
苍融的面白了又黑,黑了又红,最后伸手狠狠照自己嘴巴给了自己一下子:“啊,叫你多嘴~”
“少来,快走,跟我回府叫玉恒去,对了,还有曾秦!”
“不是吧,一个不够,还有一个,步步你到底有几个蓝颜知己啊?”
步步笑声清越欢快,似黄莺在云中欢歌,苍融的叫声凄惨哀怨,更衬得步步的此刻的心情轻快无比。
最后步步请的不仅是玉恒和曾秦,连翩雕翩鹏都死皮赖脸地来了,听说步步要当捕头,左相大人心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感觉,看到步步那么高兴他虽然也松了口气,可是自己想尽办法脱身出泥潭之时,女儿却又陷了进去,望着儿子女儿兴高采烈远去的身影,心中百感交集。
“老爷,步步不可能当捕头,您放心吧,本朝开国至今还从未有女子入仕的先例,皇上不可能为步步坏了规矩的。”翩夫人端来一杯雪梨汤亲手送到夫君手上,安慰夫君道,相伴数十载,虽然夫君不曾告诉她什么,可是她也敏感地察觉到了翩府日渐抽离的重心,身为一个相府夫人她发挥了她超常过人的政治直觉和敏感性,从其他官府夫人日益稀少和怠慢的态度上她也察觉出了几分不寻常的气氛,她所能做的就是配合夫君,减少与朝廷的往来,只左相深为自己有这样一个贤惠而聪明的妻子而庆幸,有些话是不能说太白的,夫人能自己体会到那是再好不过,他接过汤盅,反拉着夫人坐身边叹道:“步步是我们的掌上明珠,她自小娇养非常,若是可以我还想娇养她一辈子,只是看来不能了,她不是我们笼中的莺儿,她是一只想要出笼的凤儿!不知道我们还能留她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