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说的场景该怎么描写?
你可以把每段都写细致一点,比如“引入眼帘的的是……,才看一眼,(主人公名字)肚子里就一阵翻江倒海,差点吐了出来。”
2、写小说怎么使场面宏大起来?
写这类文主要是看细节,最好用第一二人称,这样感觉真实亲切一些.让读者自觉的代入书中的主角,第一人称无疑是最快捷最简便的,不同于第三人称的全知全能,第一人称写作的优势还在于它的真实和未知,第一人称的真实来自于对主角的细致描述,其中包括了语言,动作,心理,而那些布局庞大,气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说,出场的人物往往数以双位计,如何保证每个人在主角面前出现足够的戏份来展示自己的个性呢?足以让作者想破脑袋。所以我们能够发现,第一人称的游戏大多是射击和解迷类的,游戏中很少出现很有力的配角,只有主角在孤独的战斗着。一个大规模的场面,要很好的描写,需要的是各个方面的配合。比如声音,人物,颜色,光影等等,只用第一人称的一双眼睛,明显是表达不过来的,主角专注着攻上城楼的士兵,势必不会在意远处不断射击的弓箭手,看着漫天飞舞的箭石,必然会忽略守城士兵的调动。然而,一个真正的小说作者是必须掌握这种塑造典型人物形象的方法的。塑造另外的人物形象,
在刻划小说人物时,还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小说中的人物和真实人物不同。他是作者虚构的,而这种虚构的人物来自小说作者的心灵之中,是融有作者的血肉、灵魂、性格、气质的“臆造”的人物。小说中的人物生活在小说的国度里,这个国度是一个叙述者与创造者合而为一的世界。英国小说家福斯特在《小说面面观》中指出:小说人物在人生中的五项主要活动——出生、饮食、睡眠、爱情和死亡等方面,都有不同于真实人物的特点。只要他了解他们透彻入理,只要他们是他的创作物,他就有权要怎么写就怎么写。这就说明:小说人物由于是作者展开想象、通过虚构创造的,因此他不同于生活中的真实人物。学习小说写作,不能不首先明白这个问题。
(二)小说人物与作者自我之间是一种既矛盾又统一的关系。莫泊桑在《谈小说创作》中告诉我们:作者写的不管是什么人物,“我们所表现的终究是我们自己”,“我们要使人物各各不同,就只有改变他们的年龄、性别、社会地位和我们‘自我’的生活情况,这‘自我’是大自然用不可越逾的器官限制所形成的。”“要使读者在我们用来隐藏‘自我’的各种面具下不能把这‘自我’辨认出来,这才是巧妙的手法。”
同时,莫泊桑又指出:我们作者“如果对人物进行了充分的观察,我们就难免相当准确地确定他们的性格,以便能预见他们在各种不同情况下的行动方式,如果我们能够说:‘一个具有这样性格的人,在这样的情况下会做出这样的事’,但决不能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能够一个个地确定人物自己的非我们所有的思想中的一切最隐蔽的活动,那些与我们不同的本能所产生的一切神秘的希求,他那器官、神经、血液、肌肤和与我们特殊的体质所决定的暧昧的冲动。”这就是说:作者根据自己的艺术构思塑造着人物,但人物却对作者保持着相对的独立性;作者三番五次地进行艺术构思,修改自己的人物性格,要人物活起来站起来,是典型又是个性;人物性格一旦形成,一旦活起来站起来,他就要顽强地按照他的社会地位、生活环境、思想性格、个人气质来思考,说话,做事,行动,抒发内心情绪。这时候,他常常要跟他的作者发生争执,提醒作者应该怎样描写他。在这样的情况下,作者的笔就只好顺着人物自身的行动进行写作。当然,这种情况是只有在进行认真、深刻的艺术构思后才会出现,草率从事是写不出真正的小说人物的。
(三)小说人物的个性特征需要通过真实的细节描写体现出来。在小说写作中,细节描写对人物的个性化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真实的典型的细节首先是行动方面的,也可以是语言方面的,或者是心理活动方面的,以及其它方面的。作家刘真从创作中体会到:“作品中的细节,就象活人身上的细胞,是艺术作品的灵魂,所谓作品的高度,深度,是由它的细部来决定的。”“一个细节很难构成一篇小说,可它常常是一篇小说的引线或基础。”(《
3、小说作品中如何描写战斗激烈的场景,比如两个战士之间的对决啊,之类的。
用第一人称去描写激烈的打斗场面在于干净、利落,顺便交待角色的思维波动,眼前鲜血四溅,连刀锋砍到骨头的声音都可以拿来细描一番。这是小巧功夫,写得好自然让读者大呼过瘾,写得不好则味同嚼蜡,丝毫见不到烟火气,所追求的刺激性就无从谈起了。
第一人称单挑的描写,就我个人看来,要写出气势来,需要注意两个方面。
一个是人物性格的刻画,要暴力要血腥,参加打斗的双方就至少要有一方是那种杀气四溢、狠如林冲的硬茬。这种单对单的打斗,也能反过来最好的衬托角色的性格特征;
第二个,用第一人称去描写激烈的打斗场面是武器的选择。现在比较常见的单挑,也有那么几种情况。分开来说:战阵之上的厮杀,以长枪、长刀见气势,再不然加上娴熟的马背弓箭术;街头相拼,以砍刀,尤以唐刀、倭刀、朴刀(估计现在不见了)为佳,讲究的就是刀刀见骨,血肉横飞。盖因“刀为百兵之王”,砍、劈,比挑、刺、撩更狠更辣;武侠类书中则以招式为美,剑为王者。只不过一方必定是剑走轻灵、正大混圆,另一方剑走偏锋,辛辣有余端正不足;还有比较常见的是魔幻类作品中的单挑,斗魔斗法。但明显这类厮杀的勇猛味缺点火侯。但是,不管是枪或刀,抑或其他更冷峻逼人的利刃,在打斗描写中,千万别学古龙。即便真要角色一刀制敌,一招致命,也要舍得笔墨写出来。比如说一刀斜劈,就要角色“臂上青筋凸起,眼中闪过冷光,斜劈而下”,对手也得“烈血喷溅,从肩到腹分为两片,直溅得对方满身血污”。这才叫狠。
此外,像砸成肉饼啊,捣成血泥啊之类的,不妨多想想能有多么残忍。总之,一切场景或动作的刻画,都要突出一个暴力——前提是:你要写的角色一定要是那种狠辣的主儿,可别弄个文弱书生,如段誉之类的也来这一套,那会把小姑娘给吓坏的。就算吓不坏,吓着花花草草也不好嘛~
用第一人称去描写激烈的打斗场面的,构思中的单挑场面,基本上都是刀的天下。主角选择用唐刀,窄锋、直刃,极具杀伤力。唐刀本身就给人阴冷、狠辣、烈性十足的味道,再配上主角不择手段的处事方式,应该算是比较残酷的一类。
用第一人称去描写参与激烈的打斗场面的群殴:不管是街头的还是战场上的,能把群战的场面写好是一种值得写手自傲的本事。别小看了这点,以为强弓硬箭射住阵脚,或者忽隆隆推着战楼攻城就是大场面。只及一点不及其余的写法可能很讨巧,但要完美地把握它不是一般人能办到的。群殴的狠要怎么体现,很难说。如果实在没办法面面俱到地描写出那种惨状来,就从侧面迂回好了。比如学学万人坑,学学白起40万赵兵活埋的先例,应该也是一种办法。
并不是说要写暴力追求血腥就通篇全是“血”啊“红”啊的,这样的东西违禁。在我看来,打杀只是为了推动情节服务的,是为了下一步能更好走。说白了,这种激烈的、有刺激性的场面,就属于“文武之道,一张一弛”中的“张”。有了张,就得有弛。如果觉得不好把握,也就是说不知道怎么把握这类文章的节奏,不妨直接用这样的方法:每一章,一万字的篇幅中,设置一张一弛,烈血之后接上柔情,蜜意之后跟着刀兵。这样写起来,不但写手轻松许多,读者读起来也不至于麻木或是不耐烦。
那么,暴力和血腥的场面在整部书稿中应该占到什么样的比例呢?对应着发展,但张的部分还是不能跟弛平分秋色。因为在写书之前,我们都会有一个大的提纲,或者说线索也成,主角或配角都是要一步步完成你分配的使命的。因而,双方的冲突砍杀,都是把情节沿着这条线向前发展的推动力,而绝不是目的。
总之,用第一人称去描写激烈的打斗场面,一定不要忘了为什么打为什么杀。打完杀完之后该干什么还得接着干什么,别把自己的线索给断掉跑别的路上去就行。
用第一人称去描写激烈的打斗场面时,怎么样引出刀刀见血的对手,这个问题可能比较让人费解,换种说法:在书评区经常看到有读者批评某本书,说主角一步步升级深造,够厉害了,前面厉害的都被他杀了。怎么突然又冒出一个来,比原来最厉害的还厉害,杀起来挺费劲儿。越到后来越发现,这些厉害的跟再出来的那些相比,简直就是小儿科,这就是问题的关键:不管是技能升级类的体系,还是异世界的法力体系,都得有一个度,不能想到哪写到哪。的确,我们写文的功力不够,不能在一下笔之前就把整体的框架给设计好。所以说,主角一开始的对手可能是小喽罗,也可能是厉害角色,但不能杀完这些厉害角色之后突然又冒出绝不同属一个数量级的对手。前面的一刀你可以劈成两半,后面的说什么也不应该杀了三天没掉一滴血吧?其实我觉得真要这么写,也可以采用另外的方式:在前面的文中,暗示后面的艰难。比如:一开始的是明面上的,背后还有暗流,清完了明面,暗流出现。暗流的手段、方式、残忍程度可以上一个档次。或者集团的规模一个比一个大,如此而已。
以上是我对第一人称的小说怎么去描写激烈的打斗场面啊的一点拙见。
4、小说中如何描写场景
首先最重要的是天气,把气氛渲染出来,然后是附近的物体。要多方面的描写,最后写人物,把动作、语言、神态都要惟妙惟肖的展现出来,才能渲染出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