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配不上?

“爹!您真是错怪沈岳了!”

林清婉咬着银牙,站起身来,:“前不久,沈岳一个人单枪匹马杀穿了醉仙楼,亲手斩了刘金彪的脑袋!整个长乐坊的精锐打手,全军覆没!”

轰!

林彦只觉得脑子里仿佛有一万头狂牛奔腾而过,震得他双耳嗡嗡作响。

林清婉却没有停下,继续说道:

“沈岳念及咱们林家的交情,杀了人后,只拿走了属于他的现银。”

“剩下的长乐坊铺面地契、刘金彪这些年积攒的十万两印子钱账目,他全盘交给了咱们林家接手!”

“如今的长乐坊,已经挂上了咱们的牌匾,改名‘百乐坊’!就这短短几天的时间,西街的流水利润简直像金山一样往咱们林家的账房里搬!”

“若是没有沈岳,咱们林家一百年也别想把手伸进西街的盘口!”

“您说他是个只会打猎的泥腿子?”林清婉眼眶微红,直视着自己的父亲,“爹,这天底下,哪有随手就能送出一座销金窟的泥腿子?!”

死寂。

书房内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只有韩云在墙角痛苦压抑的闷哼声。

林彦彻底僵在了原地。

他死死盯着坐在太师椅上、正端着茶盏慢条斯理拨弄茶叶的沈岳,感觉整个世界都颠覆了。

单枪匹马,灭了西街一霸?!

还将那座日进斗金的销金窟,拱手送给了林家?!

林彦吞了一口极其艰难的唾沫,脸上一阵青一阵白。

良久,林彦深吸了一口气,迈着略显沉重的步伐走到墙角,亲自弯下腰,将痛苦不堪的韩云搀扶了起来。

“韩护卫,你先下去治伤吧。去账房支取一百两银子,算作汤药费。”林彦挥了挥手。

韩云此刻哪里还有半点先前的嚣张?

他满脸惊恐地看了沈岳一眼,如蒙大赦般捂着废掉的右手,连滚带爬地逃出了书房。

待房门重新关上,林彦缓缓转过身,脸上的盛气凌人已经收敛了大半。

“沈岳……沈公子。”林彦的称呼变了,“看来,确实是我林某人常年在外,眼拙了。”

“你年纪轻轻便有这等雷霆手段,确实称得上一句少年英雄。之前的话,是我林某人唐突了。”

能让堂堂百草阁的东家低头认错,这已经是极其难得的退让。

然而,林彦的话锋紧接着却猛地一转,眉头再次死死拧在一起:“可是,沈公子!你有本事不假,但你别忘了,你现在是官府挂了牌的海捕要犯!”

“那赵捕头是个出了名的活阎王,为了抓你,他带着几十号佩刀的捕快,死死守在老熊岭的山口!那是天罗地网啊!”

林彦越说越觉得心惊肉跳,目光死死盯着沈岳,“你到底是怎么从老熊岭逃出来的?”

“你现在大摇大摆地进了城,若是让赵捕头知道了顺藤摸瓜找上门,我林家岂不是要跟着你一起陪葬?!”

“林世伯不用担心赵捕头来找你们的麻烦。”

沈岳微微一笑,露出一口森白的牙齿:“因为赵捕头,还有他带去封山的十几个捕快……都已经死了。”